黄关春强调要正本清源 再掀扫黑除恶新一轮强大攻势
近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黄关春在接受专访时表示,通过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持续好转,政治生态得到净化,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进驻湖南开展督导工作,全省各级各部门将以这次督导为重要契机,再掀扫黑除恶新一轮强大攻势,把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五级书记一起抓,切实扛牢政治责任
湖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亚洲通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和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大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截至4月12日,全省收网涉黑组织77个、涉恶团伙749个,刑拘犯罪嫌疑人7945人,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942件4258人,一审判决614件2789人、二审判决200件1137人。
黄关春表示,成绩的取得关键得益于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专项斗争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市州委书记会议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带头协调重点问题、亲自指挥重大案件,形成了五级书记一起抓的工作格局。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相关重要节点对全面深入推进专项斗争进行专门的部署安排,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对专项斗争不下指标、不搞排名、不降格、不拔高,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各级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扫黑办建立完善重大案件会商、定期调度、督导考核等制度,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导,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出台了线索移送反馈、挂牌督办、取证工作指引、检法提前介入、团队审判等政策措施,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完善协作机制,确保相关工作规范高效。
“成绩的取得,还得益于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黄关春表示。全省深入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特别是对“8·24”文烈宏涉黑组织案、“网络大V”陈杰人“以网牟利”案等群众高度关注的大案要案进行事实阐述、法律解释和深度剖析,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创新群众动员方法,拓展线索举报渠道,制定《湖南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形成了全民参与、惩恶扬善的浓厚氛围。
依法严惩,综合治理,凸显整体打击整治效果
黄关春表示,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政法机关以雷霆之势,扫黑除恶风暴席卷全省,取得从点到线及面的整体打击效果。对“8·24”文烈宏涉黑组织案、“6·21”夏顺安“私人湖泊”案、“网络大V”陈杰人“以网牟利”案等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坚持高位推动、提级管辖、专案专办、同步打“伞”,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打掉了一批砂霸、村霸、市霸、行霸和非法放贷团伙、“套路贷”团伙。推进“集打斗争”,依法打击“黄赌毒”、涉枪涉爆、“盗抢骗”、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着力整治乱点痛点,带动社会治安形势整体好转。
全省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共查封、追缴、冻结、没收涉案资产42.85亿元。
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既查办黑恶势力,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截至4月12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审查调查115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3人,组织处理473人,移送司法机关83人。
坚持综合治理、固本强基,努力从源头上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全省组织部门坚持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下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在村(居)“两委”换届中坚决将违纪违法、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挡在“门外”。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调整不合格不胜任不称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100人,共处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村(社区)干部229人。有关部门健全市场准入、行业行为、日常监管等工作机制,有效堵塞行业监管漏洞。
抓住督导契机,不断夺取专项斗争新胜利
黄关春表示,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进驻湖南开展督导工作,对于我们找准问题、认识差距、补齐短板、改进工作是有力指导和帮助。
全省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上要再深化。增强推进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建立完善“抓市促县”工作机制,压实市、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推动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确保责任落细落实。
统筹部署上要再优化。全面认领督导组反馈指出的问题,逐项梳理研究,第一时间拿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尽快解决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依法打击上要再强化。认真落实“两高两部”最新出台的4个意见,提高对“软暴力”“套路贷”等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防范打击能力。紧盯黑恶势力隐身变色新动向,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进一步深挖线索,及时收网攻坚,尽快突破一批难啃之案。对涉“保护伞”案件,坚持线索没见底不放手、案件没查透不放手,加大打伞破网、缴财断血力度,不断取得突破性战果。
综合治理上要再深化。进一步完善行业主管部门与政法部门情况互通、信息共享、线索共查的良性工作机制,补齐行业监管短板,堵塞制度漏洞,斩断非法利益链。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扎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体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推动“一案一整改”,同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防止新的黑恶势力滋生。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舆论氛围和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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