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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通 “谁执法谁普法”暨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市信访局 2019-05-28 17:42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根据中央、省、市“谁执法谁普法”精神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信访局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精神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和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法律意识,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导向,增强全民依法信访的意识。

二、工作目标

1、以法治思维引领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有益补充,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需要法治定向,攻克信访工作制度改革难点需要法治破题,检验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效需要法治衡量。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意见》,出台配套措施。

2、以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信访工作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只有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法治方式,建立法律政策与化解矛盾的良性互动。才能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3、以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表达诉求。诉求表达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的统一反映在信访工作领域,就是群众通过信访方式表达诉求,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法制框架内、法定渠道中进行。

4、以法治建设适应信访工作新格局。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需要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充分依靠健全完善的信访法律制度体系。必须在信访工作中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明确信访工作职能定位,开展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全面推进“阳光信访”,解决职责不清、办理不透明、效率不高等问题,形成与时代特征、法治要求、群众期待同频共振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

(一)学习部署、宣传发动(3月初-5月中旬)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谁执法谁普法”精神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活动方案,并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重点就如何依法分类处理本部门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信访诉求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诉访分离、分类处理等重大信访改革举措在本部门本系统落地落实落细。

进一步加大全市信访系统普法工作力度,省里将每年5月定为“信访法治宣传月”。市里从年初开始已通过信访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制度。从5月上旬起,全市采取横幅、标语、宣传单、宣传册、漫画、微电影等多种形式, 集中广泛宣传;在市城区人口集中区域搭建展台、布置展板宣传,让“信访法治建设”深入人心,逐渐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等错误观念,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分段实施、确保实(5月底-10月底)

1、进一步完善诉访分离制度。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号) 和《关于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24号),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市信访接待中心与市涉法涉诉受理中心要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分流工作,准确区分诉类事项和访类事项,将诉类事项导入相关法律程序,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

2、进一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信访条例》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信发[2017]19号)的有关规定,在全面落实诉访分离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投诉请求,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对照中央、省直37个部门制定的依法分类处理清单,依法通过法定程序分类处理,不得以信访程序代替其它法定程序处理,发现应当适用法定程序处理而错误适用信访程序处理的,要依法及时纠错。

3、进一步规范基础业务工作。按照“业务管理制度化、工作流程标准化、方法手段信息化、受理办理法治化”的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专业化、法治化的高度融合,完善我市信访信息系统各项基础业务工作网上办理功能,进一步规范网上操作流程和文书格式,建立网上办理工作流程标准化体系。4月,组织一次全市信访业务工作规范化办理及网上操作培训。

4、进一步加强处理违法信访。严格落实《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9]7号),坚持依法处理与解决问题并重、教育与惩戒并重。各级党委政法委要牵头建立健全处置违法信访行为沟通协调机制, 综治、维稳、公安、审判、检察、宣传、信访等部门要及时沟通,做好证据固定、移交转送、舆情应对、公开曝光等工作。对典型违法信访案例将适时在市、县主要媒体上曝光。

(三)考核评比、总结表彰(11月)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11月28日前, 将信访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市信访局。市信访局将在年底结合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信访普法和法治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得扎实、任务完成得好、效果明显的,将进行通报表彰;对任务没有完成、问题较多、效果不好的,将指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亚洲通、局长任副组长的信访普法和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地的信访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复查复核科。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模式成立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负责信访普法和法治建设的机构、分管领导及联系人。

(二)强化督查考核。市里把信访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纳入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信访工作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深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市信访局将结合信访工作督查,对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谁执法谁普法”精神和信访法治建设的意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细化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或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引发重大信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