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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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投诉材料为何第一时间到了被投诉人手上? |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日期 | 2020-05-25 |
信件索引号 | 202000198 | ||
信件内容 |
我叫刘子斌,2020年5月24日,我向临澧县县长信箱写信反映自己被深圳美安居装饰临澧分公司项目经理徐俊拖欠临工工资情况(信件索引号202000190),县长信箱反映非常迅速,5月25日一上班就立即着手处理。一位自称姓辛的女工作人员,不顾休息,于25日中午12点23分与我电话联系,询问徐俊的态度,并表示会对此跟踪到底,这位辛女士对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问题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和家人都很感动,也看到了讨回工钱的希望。然而,有一个情况却又让我不解:徐俊第一时间收到了完整的投诉信件,更让人不解的是,信件下方还有一段手写文字,文字内容疑似如下: ……请投诉人带身份证件\拖欠工资相关证明或工作相关证明到长沙拖欠工资事发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不知完整的投诉信件直接发送给被投诉人,是正常的处理程序,还是有其他原因?下面这段手写的字又是谁人所写,是否属于正常工作流程?更让人气愤的是,徐俊将此信件照片用微信发给我,不但没有半点歉意和支付工钱的意思,相反,还质问我“你这是搞什么鬼”。 2020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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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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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20-05-27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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