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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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违约解聘补偿的事宜 | ||
来信人 | 杨** | 来信日期 | 2018-09-04 |
信件索引号 | LM2018094394 | ||
信件内容 |
关于初审中心机构解散后遗留问题的申诉报告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我们都是市住建局初审中心原有工作人员,根据市委、市政府常发《2005》7号文件规定,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三审制”,即由住建部门进行工程量的初审,财政部门实施工程造价的全面评审,审计部门实施审计监督,经与常德市邦业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受聘于常德市住建局初审中心初审工作岗位。自到岗工作以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预结算初审工作有序正常进行,为常德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付出了很多辛勤的劳动和汗水,也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常德市邦业劳务公司于2017年12月底口头通知停止现有审计及相关现场计量、跟踪等工作,停发2018年元月份及以后工资,交接工作自动完成,相关补偿工作由劳务公司完成。按照领导部署,补偿方案及补偿金额(见《关于初审中心解除劳务派遣人员补偿建议函》及附表一、二)已于2017年12月份上交劳务公司,现已八个多月过去,我们均未收到任何相关补偿回复和补偿金额发放。我中心人员多次与劳务公司沟通发放补偿金额事宜,也未得到合理解释和相关解决方案,且有多次推诿现象发生,令我中心全体人员非常不安也深感不平。迄今为止,我中心工作人员也没有收到正式有效关于解散初审中心的书面文件和通知,也未与劳务公司签订解聘协议(劳动合同2019年12月到期)。因此,根据《亚洲通劳动法》及相关规定,我们强烈要求:1、继续发放后续工资2、发放2017年第13月工资3、如确需全体解聘,请出具相关文件签订解聘协议,并根据《亚洲通劳动法》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补偿费用4、常德市邦业劳务公司须积极配合办理失业保险。 特此申诉,请领导解决为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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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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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18-09-17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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